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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04」入局(1 / 3)

【四·入局】

蚁,这类万物中最微末的生命,懵懂地、在土隙中一直往前,缓缓地走。

四周幽黯,它走过高山峻岭,也走过时间的度量。

走到这一年——南斯拉夫解体、捷克和斯洛伐克分裂,东欧剧变。

也是这一年,邓小平南巡讲话,为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。

1992年,好像一切在正确的轨道上,重新向荣而生。

每当夜幕时,阿姆斯特丹才会显出最为真实的模样。街上的红灯打开,酒吧里放着各种让人头晕目眩的歌谣,以及各种各样的人行走在运河旁边,不同肤色,打扮各异,都在享受夜色中无谓的放纵。

在橱窗女郎粉色胸衣后面,飘着啤酒和烤物的香味。灯红酒绿阴影处,在霓虹光照不到的地方是通往地下的阶梯。

黑暗的铁门关闭着,里面是另外一个地下世界。门后面是躁动的欢呼,空气中全是荷尔蒙的极度蒸发的味道。

乌鸦带着拳击手套进场,他赤裸上身,露出精壮且嚣张的肌肉,金棕色的短发飞翻,冷眉微扬,一双眼睛盯着场上白炽灯光下的某处,整个人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猛虎。

在群众的鼓噪声中,他翻身跳上擂台,脸上有难掩兴奋的笑意。如果说有人天生就是注定终生厮sha,那就一定是他这样的人,在狂暴和掠夺中,享受快感,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。

对手同样高大,金发碧眼的身体特征昭示着他所属的家族。

此间对战展开,不同于在香港街头把着刀寻人就砍,血肉横飞。在这种同样生死天定的擂台上,乌鸦打得更加火热,拳拳到肉的打法,角度刁钻,攻击猛烈,耳畔的叫嚣声刺激得他紧绷的神经更加兴奋。

地下黑拳场,亦是他要夺得的天下。

直到那个金发的男人被他用膝盖狠狠地压制在地上,在绝对力量面前,目眦尽裂也无济于事。乌鸦才喘着粗气起身,用实力又一次宣判了自己的地位无可撼动,他享受这种若似王者接受臣民朝拜的感觉,如主宰一切。

比赛结束,灯光依旧,场内还是热火朝天,这里没有停歇。乌鸦下了场披上外衣,走过拳手通道,把欢呼呐喊都丢到后面不理,推门进了一间会议室。

会议室的真皮沙发上,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人,金发碧眼,身材精壮。一副金丝细框眼睛架在鼻梁上,给他添上些许斯文。他面前有一台电视机,转播的正是刚才乌鸦的那场拳赛,主角虽然离开,场内依旧酣然。

“果然是鼎鼎大名的东星下山虎乌鸦,我今日算系见识。”他向满身热汗未退的男人伸出手,象征性的表示友好。

那男人随意撇了一眼,并没有回握的打算,自顾走到一旁擦身子换衣服,淡淡开口,“你知唔知,你德雍家咁多人,点解我愿意选择同你谈嚒?”

亨克·德雍面对乌鸦的无礼,无奈的笑了笑,似乎见惯了他的这种跋扈,“愿闻其详。”

“因为”男人恶劣地笑了笑,接着道,“你全家就你会讲粤语啊,不然?人都话个鸟语,我仲讲个屁。”

三年前,乌鸦在这片罪恶的土地上全力站稳脚跟,揾到重生后的第一桶金,当时与之交手的对家,就是面前男人的大哥:考伯特·德雍。只是没想到那是个背后耍手的阴人。

胸前的这一枪,他没死成,算是他命大。

如今,因为一批东星走丢的白货又来到荷兰,他又怎么会仅仅只冲着那一批货去。

在荷兰丢掉的地盘他要拿回来;偷渡、吸粉、地下黑拳、情色这几块的生意,他也都要握在手里。

权,钱,只有攥在自己手里,才最牢靠。

亨克闻言笑了笑,意有所指,“看来,我大哥的粤语并不好。”

乌鸦嘲道,“粤语唔好唔紧要,枪法倒是好。”那一枪他绝不会忘,此仇不报他陈天雄算是白混了。

不过,重新回到阿弥斯特丹,竟也会偶尔的突然回想起三年前那一晚,便不由得又记起那张暗夜中清丽的面孔来。不知为何,三年过去,竟然清晰如昨。

她像一朵珍妮莫罗,安静开放在他鼓噪脏乱的人生里。

午夜不时,迷幻如梦。

“我派我门下的人来试陈生的底子,算我失礼,改日使当带住礼物登门致歉,算系符合你们中国人的规矩。那么你我之间的合作系咪都可以倾一倾了?”

亨克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,乌鸦从口袋里摸出烟来抽上一口,白烟浮出模糊了他的轮廓,“你想要甚么?”

“便利。”

乌鸦笑他,“你个人好搞笑,哪里的便利?我家随你进难道?话唔讲清楚,你系想占我便宜?”

亨克对于他倒是很有耐心,“自然是我德雍r字门在香港的便利。”

“哇,唔系吧”乌鸦故意作吃惊的夸张表情“你这一开口,胃口比你大哥大多咗。”

“陈生你不也是?三年前你系要唐人街的毒品话语权,今时今日,你要的是我r字门在阿姆斯特丹的方便。你我大家,彼此彼此。”亨克虽然也不是甚么好人,但至始至终都算是个懂礼貌的人,和那男人不同。

“你想走香港的大路,可以。不过我也讲给你听,东星现在在港岛,并唔系最劲。你如果帮我,那么你家后面的事,我都可以考lv考lv。”乌鸦其实不是甚么拐弯抹角的人,有话也要说在前面,“不过,你想行边条路,这个要再倾。”

“陈生肯开门?”亨克最后问。

“那你开吗?”

“自然。”

“那不就完了,你有诚意嘅话,后面就好倾。”乌鸦掐灭了最后一口烟,提了包就要走,他还有事要做,追查被劫走粉货的下落有了眉目,他要去睇睇。

“请留步。”亨克在身后喊住要离去的男人,“既然你我已系朋友,我随你们的规矩,先畀你见个礼。”

乌鸦略带疑惑的回过头看着他,这个荷兰佬又要整甚么花样。

“我听讲陈生你一直都在搵三年前追sha你嗰个人,他系我大哥德雍h门下人。你都知道他后来被我大佬出卖,顶包入了监狱,出来之后就再唔见踪影。不过,我查到他而家同一个唐人小帮派头头后边做细佬。我想你今次找去粉货,话唔定可以见到他。”

乌鸦闻此暗挑眉,虽然凭他自己的能力去查,找到人也是早晚的事情,不用亨克白做这个人情,不过他既然如此递来橄榄枝,也算是有诚意了。

“你倒是比你大哥,会做事。”

亨克微微一笑,倒是把他西方绅士的样子显得淋漓,“期待你我今后合作。”

伦敦。

一座清晨或黎明,萧索午夜抑或雨后黄昏,都充满英伦情调的城市。但同样,它也承载着很多在本质上类似的悲喜。伦敦人的所有情感都在每天清晨随着泰晤士河流走,从而开启新的生活。

yellow&esp;rose&esp;cafe,黄玫瑰咖啡馆,是她每天都要去做兼职的地方。

经过劫难和时间的洗礼,黎式如今出落的更加出挑,娴雅如静放之花,却无人知她内中带着暗刺。

正是午休时间,她在staff&esp;roo里捡了一处有阳光的地方,低着头看书——杜拉斯的《情人》。

这是她最喜欢的书,着作者也是她最喜欢的作家。

曾经,在她人生至暗时看到杜拉斯的文字,下意识地趋于逃避。她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,结构支离破碎,情感爱恨极端,无一的使人感到压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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